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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币,经侦在行动 —— 严厉打击假币犯罪,守护百姓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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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俊/通讯员)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假币制作技术也日益高超。假币犯罪,犹如一颗社会经济的 “毒瘤”,严重影响着正常的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乌拉特中旗公安局经侦大队一直以来始终对假币犯罪保持着高压打击态势,高度重视假币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日前,通过对假币犯罪线索的收集和分析力度,成功破获了一起使用假币案。

2024年10月17日,乌拉特中旗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地区多名群众报警称一名陌生男子在其商铺使用假币购买物品,乌拉特中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警后立即派遣侦查员对报案人员的情况了解和技术手段进行缜密侦查、抽丝剥茧。通过对大量视频监控日夜排查,全方位追踪,最终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驾驶一辆农用车辆由乌拉特中旗开往临河方向,最后活动轨迹在临河区某小区附近消失。乌拉特中旗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员并未因线索中断而放弃,重新梳理轨迹信息,积极走访周边群众,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临河区鸿臣欧洲假日小区附件又找到了嫌疑人所驾驶的车辆,通过俩天的蹲守,在鸿臣欧洲假日小区附近将外出归来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现场收缴假币2300元。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代,其在巴彦淖尔市范围的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临河等地多次到小商店、蛋糕店、五金店等人员密集且现金交易频繁的场所,以购买小额商品找零的方式进行作案,涉案金额3500元。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在巴彦淖尔市范围内多地使用假币案件。有力打击了假币犯罪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海流图镇的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王某曾因多次使用假币收到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其对此次使用假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4年10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采取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并收缴面值100元假币23张。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击假币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共同抵制假币,守护我们的财产安全。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为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而努力。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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