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彦隆/通讯员)近日,内蒙古一男子携带1瓶装有300毫升的塑料瓶进站乘车,被锡林浩特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6月20日10时许,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站安检员从进站旅客贺某随身携带的可乐塑料瓶中检查出汽油(约300毫升),随即向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化德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报案,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询问得知,该瓶汽油是贺某朋友赠送,想回家用以清理粘砂纸的胶。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贺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最终,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以非法携带危险物质,对贺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收缴其所携带的汽油3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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