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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五彩呼伦贝尔”司法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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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呼伦贝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打造“五彩呼伦贝尔”服务机制,找准抓实司法服务与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落脚点,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紧迫感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发展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我们每一个个体都与其息息相关。全市法院自觉把工作置于呼伦贝尔市大局中来审视和推进。
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发展是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意味着推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发生变革、效率发生变革、动力发生变革。经过这种全方位、深层次的变革,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能够得到更好满足,社会能够更加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及时跟上、积极回应、把握主动,发挥司法作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促进作用。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总体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和呼伦贝尔市委各项安排,把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真正将其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必须准确把握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意义。人民法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能够通过发挥职能作用,既惩治破坏市场规则、损害市场经营主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又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还能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全面司法保护的司法机关。实践经验表明,一个地方投资环境好,离不开审判机关的贡献。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将其作为“高质效服务年”的一个重要抓手,切实把审判执行工作摆进去,尽最大可能在履职中助益法治化营商环境,竭尽全力防止出现有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象,努力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必须充分发挥在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方面的积极作用。当前,党中央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等等,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都具有深远影响,这就对我们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服务对外开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法院必须把握大势、提高站位,把自己摆进去,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决不能脱离大局搞业务,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找准司法工作的着力点结合点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五大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高标准、全方位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司法办案。
让绿成为呼伦贝尔最亮丽底色。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和专业化建设改革,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呼伦湖流域属地法院签署《关于建立呼伦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联席会议、类案同判、跨域管辖、司法服务、协作联动、法治宣传等机制,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呼伦湖野生资源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累计增殖放流120余万尾,服务保障呼伦湖、乌日根河“长治久清”,流域可持续健康发展。以服务碳汇交易为切入点,与内蒙古森工集团签订《推进林业碳汇司法服务框架协议》,办理全区首例通过认购林业碳汇方式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进行替代性修复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引导当事人自愿购买与其造成野生动物生态价值损害相当的128吨林业碳汇量。助力呼伦贝尔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家园,与鄂温克旗法院、检察院及辉河自然保护区签署司法协作保护备忘录并建立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以司法之力守护辉河保护区丹顶鹤等鸟类资源。与扎赉诺尔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绿色矿山”法律共建框架》,设立绿色矿山“一部一站一法庭”,为生态修复、绿色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举办近五年环资及知识产权审判成就展,审理的红花尔基火灾异地修复毁坏林木案件入选“全区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全力筑牢安全稳定红色堡垒。主动融入服务“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开展“稳边固边千里行,联建共建万户安”主题活动,与呼伦贝尔市边境管理支队建立“组织联建、活动联创、边关联守、发展联促”工作模式,与新右旗法院、新右旗克尔伦苏木法庭开展无讼平安嘎查创建工作,共同推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持续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赛克社区、海拉尔区胜利街道新春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着力创建无诈社区,守好百姓的“钱袋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布《2019-2022年金融审判白皮书》,对36个保险机构开展法治培训,牵头9部门出台《市域金融治理协同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审结金融纠纷4484件,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一审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5%和20.89%,更好保障金融赋能经济发展。制定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排查近年来涉医疗美容行业相关案件,加大攻坚力度。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设立刑事速裁法庭,全面提升刑事审判效能。加大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运用深度,召开全市法院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协同办理工作推进会,全市法院通过平台受案2223件。
法治助推白色能源革命。加大对涉能源结构调整、涉招商引资行为等案件的审理力度,助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畅通企业诉讼维权入口,由专人提供诉讼辅导、跨域立案等“绿色直通车”服务。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为35325个涉企案件快立快审,结案标的额125.54亿元。为因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26家企业及时办理缓交诉讼费等事项,降低困难企业“诉讼门槛”。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巩固和发展以裁判文书为基础,以行政审判白皮书为重点,以司法建议、法律咨询、法治培训等为辅助,以座谈会商制度为后盾的工作机制,出台《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分析报告》、2022年度《履行行政审判司法监督职能报告》,服务和保障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建立“枫桥园区”服务基地,开展巡回审判,为新兴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注入司法动能。深入推进涉府案件执行清零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创新实体化运行举措,及时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法治护航金色麦浪。积极服务“三农三牧”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打击涉农犯罪,为呼伦贝尔市农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在呼伦贝尔市工商联设立法官工作站,以“点对点”“订单式”的司法服务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的蒙字号品牌,如“苍茫谣”芥花油、“三河牛”等,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护航企业品牌建设和保护。大力推进“走农户 进牧户 访商户”活动,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充分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先后深入海拉尔区奋斗镇友联村、新左旗古日班赛罕夏营地等地走访农、牧、商户755户,服务乡村产业,助农增产增收。全市法院打造26个涉及农牧业司法保护职能法庭及绿色农场巡回法庭,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牧区土地“三权分置”、乡村产业发展等案件,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编制常用合同参考范本,规范中小微企业交易行为,提升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拓展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从严从快惩处涉农畜产品犯罪案件,发布典型案例、事例,充分展现司法打击伪劣农资犯罪的高压态势。
为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主动融入呼伦贝尔国际陆港建设,增强对出口货物集散地和加工型园区建设的司法保障力度,助推“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着力打造沿边口岸法院工作交流平台,在深入各口岸广泛调研基础上召开加强口岸司法服务工作座谈会,邀请满洲里市口岸办、中铁哈尔滨局集团、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等就口岸司法服务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服务保障呼伦贝尔市打造开放型经济引领区。充分研判口岸经济城市法律服务需求,深入推进金融案件网上立案、网上申请、司法区块链存证验证、线上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运用,防范涉外金融法律风险,探索建立涉外纠纷源头化解机制,推动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形成信息共享、问题共商、风险共防的金融治理格局。2023年审结涉外案件21件,在全区率先推行知识产权涉外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共建“一带一路”和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提供司法支持和服务。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成员单位,在第三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
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长远、关乎大局,全市法院锚定目标任务,持续跟进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持续加强层级管理,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关系全局和长远的大事,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抓深抓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一盘棋”意识,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部门、各方面,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做实诚信建设工程。以诚信建设工程为落脚点,成立呼伦贝尔市法院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印发呼伦贝尔市法院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清单化举措保障诚信建设工作落实落细。提高案件质效,执法司法信息依法高效公开,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公开含有被执行人信息的案件7092件,公开司法拍卖963件,执行透明度不断提升。公开裁判文书4555篇,审判信息流程公开率达99.93%,审判流程信息“点对点”公开全面实现。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依法适用失信惩戒及限制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5人次,执行质效显著提升。
善用考核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采取月度评价、季度评价、年度评价的方式开展考核工作,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加强对干警个人的工作考核,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评价干警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切实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深入推进“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倾听企业家心声,摸清企业当前急难愁盼问题,并从法律角度精准“把脉问诊”,切实帮助企业提升应对涉法纠纷的能力及风险防范意识。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通过个案解读、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促进企业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交卷意识、效率意识,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服务保障“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呼伦贝尔新篇章贡献法院智慧力量。(作者范巧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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