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海市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突破口,通过“制度保障+府院联动+创新驱动+责任倒逼”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强化制度保障,
构建“全链条”长效机制
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两函一通报”(提示函、督促函、季通报)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职责、流程,推进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244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情况年度分析报告和季度通报机制,编制《2024年全市行政机关败诉分析报告》《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情况通报》,通过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等方式,强化对行政败诉案件多、败诉率高的地区和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
深化府院联动,
推动“源头式”诉源治理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与法院召开行政审判与应诉工作座谈会。通过行政诉讼案件常态通报、信息互联共享等方式,加强府院双方的合作与交流。联合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律素养和应诉能力。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模拟法庭”“庭审观摩”,建立“法律顾问+业务骨干”双辅导机制,针对重大复杂案件开展“一案一策”应诉指导,确保负责人“敢出庭、能发声、善化解”。
创新工作机制,
实现“高质量”应诉实效
创新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机制,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表》,围绕“诉讼技能、程序规范、履职纠错、沟通反馈、遵守纪律、仪容仪表”六个方面细化评价指标,从出庭应诉率、应诉准备充分度、庭审表现、争议化解能力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多个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反映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的应诉能力,规范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提升。创新建立行政败诉案件“一案一复盘”、典型案例“重点分析”机制,召开专题分析会,挑选典型案例,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不断降低重点领域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压实主体责任,
强化“硬指标”结果运用
拧紧责任链条,明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出庭应诉率、庭审表现、争议化解实效等指标作为年终述法核心内容,通过书面述法、线上述法评议、现场述法等形式,对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倒逼领导干部提升依法决策和矛盾化解能力。强化结果运用,将出庭应诉情况列入法治督察范围,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指标体系,形成“硬约束”,用考核“指挥棒”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行动上带头践行法治,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乌海市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小切口”,推动依法行政的“大变革”,实现了从“怕出庭”到“争出庭”、从“程序性应诉”到“实质性解纷”的跨越。
责任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