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光一起案件,台州一年轻男子卢某某伙同两个朋友撞死母亲骗保,法院一审判处他和另一主犯死刑,另一人被判有期徒刑7年。案件已进入二审,尚未宣判。
案件发生在2023年。根据报道,蓄意杀人的时候,他们才20岁左右。
单看整件事情,已经令人不寒而栗。了解事实经过,有几个细节,令人瞠目的同时,隐含了更为发人深省的警示意义。
三人的歹念起源于卢某某母亲的一次意外车祸获得的理赔金。2023年卢某某的母亲徐某某遭遇一次意外车祸,7月27日,保险公司理赔到账了31万余元。这笔钱几乎全部被卢某某伙同高某某盗走,挥霍一空。
其后不到两个月内,高某某就说服了卢某某,用家人骗保。
9月的一天,卢某某先是趁母亲闭着眼的时候,试图用钉子戳母亲眼睛,但因为害怕不敢用力,只戳中了母亲的眼皮,母亲并未察觉。
第二天,他们又拿卢父骗保,“先用树枝戳卢父眼睛”,再制造追尾事故,骗得保险理赔1318元。
随后在9月30日,由卢某某骗母亲出门,杨某某驾车撞飞卢母,重伤不治。
杀母的计划原定在9月29日,发现是中秋节后,他们推迟了一天。
也就是说,在9月份一个月内,卢某某对至亲父母实施了三次谋害,并最终害死了母亲。这期间,与父母相处的几十个日夜,甚至还经过了一个本应是阖家团圆享受天伦之乐的中秋节,这个过程中,这个儿子没有生发一丝恻隐之心,没有一次良心发现,以至于这场人伦惨剧没有一次中止的机会。
而在整件事情的发展中,还有几点令人疑惑之处。
一则,报道中提到,卢母出院后发现卡内余额清零,质问儿子,卢某某谎称“钱用来帮父亲还了贷款”。从文中无从得见卢家人后续的处理态度。
二则,从报道中看,三人对卢某某的父亲实施骗保伤害的事,父亲是知情的。后面在法庭上,卢父曾证言,那天,卢某某的朋友用竹枝戳他的眼睛,说这样能骗到保险。父亲对于自己被伤害,对于孩子们的异常举动,都没有足够的警惕、没有追究?
三则,根据一名证人证言,2022年初,卢某某跟着杨某某等一起玩,先后去过丽江、大理、长沙、三亚、重庆、西藏、中山、广州、珠海、安徽等地。那时,两人才19岁左右,家里人对二人的频繁、长时间外出,是否知情、是何态度、如何管教的,也未有更多信息。
虽然缺乏足够的信息佐证,但从事态的发展来看,卢某某和高某某的一次次异常,都没有得到足够的教育和规训,也没有引起父母的警惕。保险金失踪、父亲被伤害,父母都没有追究、没有报案、没有管教?这些令人疑惑之处,是否最终成为一个个雷点,以至最后引发了悲剧?
杀母的卢某某虽然受主犯杨某某的怂恿和日常威慑,但还是被判死刑,正如法院判决中所说,其严重违背家庭人伦,动机非常卑劣,主观恶性极深。卢某某,直接参与谋划和杀害母亲,他在这起案件中展示的残忍无情,成为网友抨击的重点。这样极端的丧失人性,到令人无法直视的地步,甚至让人觉得,其人缺乏基本的智识。
一个人的成长,不是随着年龄和身体的长大,就能自然适应社会。有些东西如果没有学到,甚至连最基础的人伦观念、法治意识,都可能无法具备正确的认知。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愈发复杂,需要更强的辨识能力,而在一些地方,很多青少年提前走上社会,缺乏足够的教育和规训。
绝大多数家庭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但是家庭教育、智识教育的重要性,在整个社会来看,还不够普及。如何辅助做好家庭教育,如何辅助做好对青少年的教育,还需要明确责任主体。也许对应的社会机构和公益组织可以纳入考虑这些责任。
因为这不仅是一些孩子当下的需要,也是一些青少年需要弥补的遗留问题。在过去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一些孩子缺失家庭教育,对此,不能仅仅期待他们撑过童年就好了,我们不能不正视,童年缺失的教育可能给年幼的心灵埋下长期的隐患。如何加以弥补,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反噬,应该成为一项值得重视的社会课题。
20岁犯下杀母重罪,终获死刑判决。法治还原真相、守护正义,为社会秩序托底。但有些工作应该可以更加前置,在违法念头出现之前,就将其遏制。事实上,如果具备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其实本不该有这种极端恶念生发的机会。(王巧捧)
责任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