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自治区外汇局指导下,工商银行通辽分行成功为辖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了新政下自治区首笔境内再投资业务;与此同时,工商银行兴安盟分行为该企业兴安盟子公司办理了继续投资。
标志着此项改革红利在自治区迅速转化为服务实体的生动实践。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出台后,其核心便利化举措之一的“取消外商投资企业(FDI)境内再投资登记”备受市场关注。
新政发布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融汇助企,服务实体”跨境贸易投融资政策推动会,精准传导政策、全面动员部署。
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在全区范围内摸排企业需求,精准对接符合条件的企业客户需求。在获悉该外商投资企业明确的再投资意向后,主动对接,高效完成了业务全流程处理,成功助力企业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为企业节约了宝贵的业务办理时间。
本笔业务的成功办理,是外汇管理部门政策赋能与金融机构高效协同的成功案例。
下一步,工行内蒙古分行将继续在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推动更多改革政策惠及市场主体,为服务自治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工行力量。
责任编辑: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