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4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意见》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和创新性,系统擘画了“强国必先强农”的宏伟蓝图,并在关键领域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和突破性的推进举措。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意见》提出,要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筑牢农业农村现代化根基。《意见》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作为重点任务,推动政策导向从过去的“保供给”向“提产能、增效益”转变。同时,《意见》将“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与“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并列部署,旨在通过科技赋能和基础设施提升,共同夯实农业生产的物质与技术基础。
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随着5年过渡期任务的圆满完成,《意见》首次提出“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标志着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从阶段性攻坚任务转为长期、稳定、嵌入乡村治理常态的制度安排。“常态化”要求相关支持政策更具韧性、更可持续,将帮扶的理念、方法和机制深度融入乡村全面振兴全过程;“精准”体现在帮扶工作的动态管理、分类施策方面,即对有劳动能力的对象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对象通过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坚固防线。
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夯实共同富裕基础。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夯实内需战略基点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但持续稳定增收的挑战在增多,难度在加大。《意见》将“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列为重点任务,并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旨在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多维拓宽增收渠道。具体来说,《意见》从增加经营性收入、提高工资性收入等方面,对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进行了部署。未来,应统筹用好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提升种粮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应大力培育县域富民产业,增加农民就近就业的工资性收入;应持续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意见》明确提出“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体现出对我国乡村发展客观规律和区域多样性的科学尊重与准确把握。各地需科学把握乡村发展规律和人口变化趋势,推动相邻村庄抱团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和功能互补。此外,《意见》明确将新质生产力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部署了“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等具体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全力支持。《意见》要求“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投放。”金融机构应从风险管理、服务创新等方面多维发力,逐步构建可持续、多元化、系统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金融助力。(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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