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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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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检向社会公布了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落实“三个规定”相关情况,是检察机关真诚接受人民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举措。自2021年以来,最高检每个季度都会发布一次,可以说已成为一种“新常态”。
此次公布的两组数据值得关注。一组数据是检察机关记录报告数量稳步增加,1月填报9313件,2月填报9251件,3月填报13769件,4月、5月趋于平稳,6月填报15582件,整体态势稳中有升。另一组数据是检察人员被记录占比下降,为10.3%,较2021年同期下降3.9个百分点。这一升一降之间,反映出检察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持续向好。
这种变化,不仅表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显著成效,更体现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制度机制对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次强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具体到司法机关,就是要通过制度建设,让司法人员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治“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的司法顽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就是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拔本塞源之举。
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就是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只有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违纪违规的后果看透彻,才能真正形成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把遵章守纪作为内心信仰和行为准则。检察机关通过对“三个规定”填报中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开展专项核查,常态化倒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深挖彻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并对其中的典型案例向全系统通报等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让制度长出牙齿、形成威慑,让不收敛、不收手的人付出代价,让尚有侥幸心理的人认清形势、放弃幻想。
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就是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只有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才能让防治司法腐败有章可循,让胆敢腐败者无机可乘。为了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最高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等配套制度,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嵌入办案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强制填报系统,在四级检察院推行覆盖全体检察人员的智能化网上填报系统,为检察人员如实填报创造便利条件,最大程度消除填报的思想负担,让如实填报的人有动力,让不如实填报的人有压力,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实落细落地。
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就是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想”是根本。检察机关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体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深层次、全覆盖学习研讨,推动检察人员全面掌握“三个规定”要求。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持续深化警示教育,让违反“三个规定”的受惩罚,让落实“三个规定”的得“好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检察人员切实感受到“三个规定”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是拒腐防变的“护身符”,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严格贯彻落实。
反腐败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违反“三个规定”干预司法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千万不能产生松口气、歇歇脚等想法。各级检察机关务必驰而不息抓“三个规定”落实,保持严的态势常抓不懈,才能使全体检察人员真正做到心存敬畏不敢腐、制度完善不能腐、知足常乐不想腐,为依法能动履职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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