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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共治到共融:“红石榴”里的民族团结新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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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婷婷
夜幕降临,包头市九原区横竖街的灯火渐次亮起。街角的“爱心小铺”里,回族老板娘马阿姨正麻利地整理着货架,隔壁书画院的孩子们刚写完一幅“民族团结”的毛笔字,笑声顺着门缝飘出来。外卖骑手小赵在黄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红色蓄能站”接了杯热水,手机弹出一条新订单——送往街尾的兰州拉面馆。这条不过几百米的街区,每天上演着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等各族群众交错往来的日常。而一个叫“红石榴e家亲”的商居联盟,正悄悄把这些平凡的相遇,培育成交往交流交融的甜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法律的字里行间,指向的正是像黄金社区这样的基层单元——如何让不同民族、不同行业的人们从“住在一起”走向“心在一起”?九原区沙河街道黄金社区用两年多的探索给出了一份答案:以“红石榴”为名,以商居联盟为桥,把治理的难点变成团结的支点。
2024年7月,“红石榴e家亲”商居联盟正式成立。社区党委将横竖街商圈20余家商户——餐饮、教育、文化等领域,与社区居民、公益组织等多元主体紧紧联结在一起。通过签约授牌、共建机制,这个“社区搭台、商户支持、居民参与”的三位一体平台,打破了行业与身份的界限。过去,商户嫌居民投诉多,居民怨商户噪音大,占道经营、停车困难、环境卫生等问题常闹得不可开交;如今,大家坐进同一个议事厅,商量着把矛盾化解在街区里。联盟成立以来,不仅有效解决了这些“老大难”,更让商居关系从对立走向互利,从共治走向共融。
让互嵌式社区建设更有温度的,是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服务载体。黄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里设有一个24小时“红色蓄能站”,为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提供歇脚、饮水、充电等暖心服务。这些每天穿梭于大街小巷的各族劳动者,还被邀请担任“社情观察员”——他们在送餐送货途中,随手拍下井盖破损、路灯不亮等问题,反馈给社区,成为连接千家万户的“流动纽带”。一位骑手笑着说:“以前觉得自己就是个送饭的,现在社区把我们当家里人,我们也愿意帮大家多看一眼、多问一句。”这种双向奔赴,让城市民族工作的触角真正延伸到了末梢。
共建共享的能量远不止于此。社区成立“慈善基金”,联动8家爱心企业募集善款5000余元,打造了“黄金硬笔书画院”和“社区爱心小铺”两个特色项目。书画院里,各族孩子一起练字、画画,传统文化在笔尖传承;爱心小铺以平价商品和公益服务回馈居民,志愿者轮流值守,邻里互助的温情在这里流淌。结合“一周两月”“我们的节日”等载体,社区经常举办春节写春联、端午包粽子、中秋做月饼等民俗活动——因为有了商居联盟的组织和商户的支持,这些活动不再是社区“自娱自乐”,而是商户出资源、居民出热情、大家一起创造集体记忆。
更让人感到踏实的,是商居联盟把民族团结与民生改善紧紧绑在了一起。依托联盟成立“红石榴”共富工坊,建立“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为各族居民提供就业指导、岗位开发、职业介绍、权益保障等服务。推进“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创建,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买到新鲜蔬菜、修好家电,在“家周边”就能享受健身、阅读等品质服务。这些看似微小的改变,恰恰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坚实的根基——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每个人可感可及的获得感、安全感、归属感。
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的新起点上,“红石榴e家亲”商居联盟正在谋划更远的未来。扩大联盟规模,吸引更多行业、更多商户加入,构建覆盖更广的“商居共同体”;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开展非遗展示、传统节庆活动,以文化认同促进情感联结;通过“社区大集”“共富集市”促进就近就业、联合创业;优化慈善基金使用机制,精准帮扶困难群体——每一步都指向同一个目标:让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更加完善。
深夜的九原横竖街依然热闹,烧烤摊的烟火气里,南腔北调的谈笑声混在一起。红石榴商居联盟的标识在街灯下并不起眼,可它就像一颗种子,已经在黄金社区扎下了根。不同民族、不同职业的人们在这里相遇、相知、相助,把一条普通的商业街,变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展厅。这或许就是互嵌式社区最好的模样:不是刻意为之的“民族团结”,而是柴米油盐里的自然而然;不是写在文件里的宏大叙事,而是每一个普通人被尊重、被善待、被联结的真实日常。
责任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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