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法在线>检察手记

​邻里纠纷酿大祸,致人植物判九年

来源:原创 浏览:4305 字号【

通讯员: 高睿泽 马艳阳/呼和浩特通讯站
    本是可以化解的邻里纠纷,却因一时冲动出手打人而造成惨剧,2017年4月13日,被告人哈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赔偿被害人85万余元损失的判决生效。
    被害人赵某某住在某小区的一户三楼内,而被告人哈某某则住在赵某某家楼上。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两家本来应当相互照应,可就因为被害人赵某某家总说楼上的哈某某家动静太大,吵到老两口休息,影响他们的生活,两家多次协调也没能达成一致,矛盾反而越来越大。
    2015年9月的一天,被害人赵某某又一次听到了楼上的巨大响声,上楼去敲门想说一下,哈某某家却没给开门。无奈的赵某某只好下楼回了家。到了中午,楼上下来几人砸赵某某的家门,赵某某没敢开门,直接打电话报了警。警察到场后进行了协调,暂时平复了矛盾,并说好第二天去派出所调解。民警走后不久,哈某某一家人收拾出门,不甘心的哈某某在路过三楼时,愤怒地狠狠踢了赵某某家门一脚。
    赵某某和自己的儿子听到巨大动静,追出门去,在楼下和哈某某等人理论起来,哈某某挥拳击向被害人赵某某的面部,将赵某某打倒在地。67岁的赵某某后脑砰地一声磕在了坚硬的地面上,口鼻当场流血,再也没能起来。民警和急救车到场后,将赵某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多番救治,赵某某虽然保住了性命,却成了植物人。
    2015年12月30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哈某某提起公诉,2017年3月25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哈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因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还同时判处哈某某向被害人赔偿近86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温馨提示:遇到纠纷莫冲动,心平气和缓化解。徒逞一时匹夫勇,反致后患大无穷。
责任编辑:江波
网址:www.ibeifang.com.cn
投稿邮箱:gxd@ibeifang.com.cn
蒙ICP备18006029号-1
电话:139-4719-0357   技术支持:大旗网络
©copyright i北方网 All rights reserved